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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政府《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延安市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需求
按照《延安市基层消防力量和装备建设三年发展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陕西易通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集中开展人员招录工作。计划为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其中具有B2以上驾照的消防车驾驶员2名,小型站、基层消防所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根据大队实际工作确定。
二、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录,经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开展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与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录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陕西省延安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及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
18周岁至28周岁(1995年9月20日至200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9月20日至200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其中驾驶员岗位20周岁至30周岁(1993年9月20日至2003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6.适应招录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五官端正,双眼裸视4.6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录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试用期或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判处刑罚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半月板损伤等不适宜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
6.个人征信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的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录要求的。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8日开展(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宝塔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发送至报名邮箱(limiao@estonehr.com)。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本人须前往陕西易通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报名(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702室)。现场确认时,本人需携带4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照、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复印件由易通公司统一存档保管,不论是否录用均不予退还。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实、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等情况,将取消本次招录资格。)
(三)联系方式
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侯勇
联系电话:0911-3745119 13772261698
易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苗
联系电话:0911-8885268 13571103008
五、驾驶技术测试(消防车驾驶员)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按照驾照科目标准进行测试,由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集中组织实施,驾驶技术合格者进入后续程序。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职业适应性检测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
七、体能测试
考核1500米跑、2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3个科目(具体标准见附件2)。
八、面试
综合评判应聘者谈吐、举止、知识、能力、气质等综合素质表现。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
计算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体能成绩先后确定顺序。综合成绩将在陕西易通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zp.estonehr.com)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九、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政治审查
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违法犯罪、现实表现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
十一、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90天的集中入职培训。入职训练30天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员全程实行劳动合同签订制,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须退还入职培训伙食费、被装使用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后2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按单方面违约处理。
十二、管理待遇
(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种,培训期、试用期共计3个月,培训期、试用期期间食宿免费,按照2500/月工资标准发放。培训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与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量化考核制度,24小时驻勤,原则上每月安排8天轮休。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执勤备战、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任务,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工资参照《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关于调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薪酬待遇的意见》(延人社函【2019】423号)执行,驾驶员等岗位工资待遇从优。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自动离队前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收回被装并上缴大队,被装损坏或遗失的按规定赔偿。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实行集体就餐,伙食标准与用人单位指战员保持一致。按劳动法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享受取暖费、降温费,伙食、被装等保障。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消防员招录工作由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陕西易通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收等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十四、其他说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录实施单位研究决定,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宝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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